推荐资讯
胡斯马义——精彩观点
保护环境,为子孙留下的一片绿地 [更多]
·胡斯马义——精彩观点之二
·郭俊陆——精彩观点之三
·精彩观点二:面对危机企业需要
·史海燕——人物简介
·史艳秋——人物简介
  热点资讯
史海燕——人物简介 史海燕——人物简介
石海燕-北京红都集团副总经理[更多]
·史海燕——人物简介
·经典语录
·日入1000元的快餐厅,利用“定
·零成本赚一亿(千万、百万)如
·吴鸣——人物简介
·史艳秋——人物简介
·零成本赚一亿(千万、百万)如
·定推大促销的赠品营销让成交率
·教程:消费者如何领用兑换币并
  全程服务,名动九州
 
 

 接受专业咨询,
   展开扬名之旅!

 进行品牌包装,
   提升公众形象!

 参与特色评选,
   获得权威肯定!

 参加权威活动,
   结识权威人士!

 进行专业传播,
   美名传扬四海!

 载入国家史册,
   丹心光耀未来!

 

服务热线:010-68232149

Email:tese@xue.me
MSN:tese2009@live.cn

  辜胜阻:食品安全作为国家战略有法可依
 
时间:2009-08-13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法》已获高票通过,成为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教授指出:《食品安全法》理顺了政府管理体制,突显以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的立法准则,强化食品安全的战略地位,为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提供了法律保障。

与《食品卫生法》相比,《食品安全法》在总结以往食品监督的经验教训,吸收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对食品质量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补充和深入拓展,确立了建设全面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内容更全面,更充实。
新法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四大特点:(1)从监管主体上看,由“政府监督”转变为“政府监督为主,全民监督为辅”。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理顺政府管理体制,建立起高效、协调的领导机构和独立、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督系统。同时,新法鼓励行业协会、特别是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大众传媒进行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政府监督联合,大大增强食品安全监督的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2)从监管方向上看,由“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为以预防为主的“全面监督”。新法补充了食品及其相关产品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生产经营的索票索证制度和进出厂检验登记制度,实现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食用消费各环节,即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24小时)全地域(范围)实施全面监管,整扶相济,管建结合,“查、治、管、辅、建”同步进行,变消极被动的事后监管为以预防为主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3)从监管内容上看,扩大监督领域,降低监督空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上,新法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范食品安全的检验;加强对保健产品的管理,以及各种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的控制,限制未经过风险评估和技术检验的添加剂的使用;取消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免检资格,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查,进一步减少监督空白。纵向上,增添“事前”的风险评估制度、进出厂检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制定“事中”的应急预案,加大“事后”的赔偿惩罚力度。(4)从监管力度上看,强化监督责任,稳定消费信心。新法补充了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和事故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加重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当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应立即召回实施产品。若已造成损失,负责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部门、认证部门,以及为问题食品代言的明星都将负有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企业要求所购物十倍价格的赔偿,以及相应的损失弥补。新法的实施,有利于增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惩违法企业的不轨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稳定市场信心。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标准界定、“事后”补救以及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方面均有较大进步。食品安全标准是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强制执行的标准,按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其中,国家标准居于核心、主导地位,对食品安全标准起决定作用。而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则居于辅助地位,起补充作用。在“事后”处理方面,“惩罚性赔偿”和“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是新法的两大基本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要求,若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以外,还可以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而“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则要求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生产经营者,在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接受其他处罚,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方面,新法也对连带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构建全面、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问题,《食品安全法》中规定“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对于理顺政府监管体系意义重大。我国食品问题之所以频频发生,不仅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固有的监管难度较大,更主要的是由于全面、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的缺失。具体表现为:(1)协调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的多头分段监管格局导致管理体系中存在职责交叉和管理“真空”。(2)食品供应链条较长,风险传导性强,监控难度大。(3)由于食品安全体系中固有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难以独立鉴别风险,单一的监管部门不能全面监控。(4)经济转型时期信用体系缺失,拜金主义价值观和资本无道德现象削弱了企业在食品安全上的行为自律。针对这一问题,《食品安全法》专门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国务院牵头,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组建的新“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把多个部门分段监控过程统一协调起来,指导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这项改革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有助于理顺管理体制,消除多头无效管理,统一监管标准,克服长期存在“政出多门、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的现象;有助于食品行业的整顿规范,改变食品消费市场“不好管,不管好,管不好”的局面。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构建全面、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还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把食品生产经营者保证质量安全的能力告知消费者,促进消费者做出有利于“好企业”,不利于“坏企业”的消费决策,恢复消费者对安全食品消费的信心。要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创造食品安全信用文化,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二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定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规模、信用等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格认证管理,形成一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体系,杜绝无证经营、无标准化生产的企业进入食品行业。三要实行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官员问责制,督促地方政府更加积极主动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实现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的立体问责体系,有效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四要建立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和媒体多方的协作机制。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参与,《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制度也需要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和媒体的多方协作。例如《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如实检验记录食品及相关产品进出厂详细信息的制度。这一制度的贯彻执行需要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法律意识,作为食多方的协作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正确看待企业利益,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卫生、工商、农业、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政府监管部门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充分发挥其监管职权,不定期抽查食品企业进出货记录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进出货记录制度的企业要依法查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特别是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大众传媒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推动行业和企业自律,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要推荐此类文章】【我要推荐给好友】 【加入收藏】 【返回上页
  上一篇:梁小民:中国特色管理需提升和改变
下一篇:林毅夫:奥运会后中国经济不会萧条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法律声明在线申报文档下载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1号

承办:北京政研院中国特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政研院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所定推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