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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由“减”变“转”凸显三大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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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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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文,启动部分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的改革。历经七年,从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终于一锤定音。专家们表示,国有股由“减持”变为“转持”,体现出政策主导下的多方面制度创新。这是管理部门立足于长远,在制度上进行的一个良性调整。但市场不能过分夸大其中的政策利好,应保持理性。时机适当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了解到,“转持”办法的基本框架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形成。多个部门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论证和考察,最终选择在日前推出。接受采访的有关专家表示,管理部门在此时推出国有股转持,时机选择得相当合适。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位专家表示:“这次旧事重提反映了有关部门的深谋远虑,在合适时机通过股票二级市场补充社保基金的思路。”他说,在全流通市场环境下,增加限售期显然可减轻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同时促成一个长期的机构投资者,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中国社科院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今年是“大小非”解禁的高峰,全年解禁的大小非市值超过3万亿,是去年的8倍。国有股由“减持”改为“转持”,有利于减轻市场压力,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在A股再次重启IPO之前出台转持政策,这有助于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管理层选择了一个很好的时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展示三大制度创新7年前的6月,《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因为对股市的冲击被迫暂停。专家们表示,7年后,由“减持”变为“转持”,体现出政策主导下的制度创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转持”政策是在大小非解禁方面的一个政策创新。这部分股份只是划转到社保账户,其流通时间与其他国有股是一致的,即要锁定三年,而这10%股份即使不给社保,锁定期也是完全一样。赵锡军说,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无疑有利于减轻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中国社科院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国有股从减持到转持,对于全国社保基金来说,这笔国有股权划转也意味深长,这也是社保资金筹集制度的一大创新。据介绍,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的缺口很大,不足以应付老龄化浪潮的到来。单靠现有在职人员缴纳和国家财政补贴无法有效弥补这个缺口。而以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来作为社保基金的补充是一个合适的办法。国有股权归全体国民所有,用作老百姓的养老金是完全合理的。目前我国股市中,国有控股公司无论从数量还是市值都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划出10%给社保,既充实了社保,又不会影响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专家认为,“转持”也是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提升。中国政法大学刘纪鹏教授表示,实施国有股转持后,社保基金虽然其持股比例并不大,但仍是国有控股公司的一个重要股东,将有利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而且,以社保基金的投资理念来说,其收益来源主要是减持股份的收益和股票分红的收益,尤其获取分红收入是其首选。因此,社保基金获得国有股权,将有利于促使上市公司更多地以分红的形式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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