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刘云耕主持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勤民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决定免去赵雯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决定免去周锦尉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任命黄祥青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郭伟清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许伟基的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刘云耕指出,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巩固实施成果。市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同时要深入做好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探索、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巩固本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成果。
刘云耕强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做好跟踪检查工作,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抓紧抓好相关立法工作,为支持政府有效开展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周禹鹏、胡炜、王培生、杨定华、郑惠强出席会议。副市长唐登杰、沈骏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