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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水务局昌平区水环境保障工作实施
 
时间:2009-09-19 

 


 

  为落实北京奥运会水环境保障工作要求,改善全区水环境,保障奥运会在昌平区比赛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昌平区水环境安全保障方案》的安排,特制定昌平区年水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创新实践,为全力办好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提供高标准、强有力的水环境安全保障。


  二、水环境保障工作范围


  此次水环境安全治理工作,包括区域内的水库、河道、山区沟道、平原排灌沟渠等。


  三、水环境保障工作目标


  水质:河道、排水沟水流通畅、无积水,不黑、不臭、无水华。


  环境:有水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水源河道保持整洁、无垃圾、生态自然。


  安全:保持河道行洪畅通。


  四、水环境保障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与镇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区管的河道、排灌渠、水库等水利工程及管理范围内的水环境保障工作由各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区级以下(镇、村级)的河道、山区沟道、平原排灌沟渠、水库、塘坝、截流等及其管理范围的保障工作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2.重点治理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对目前存在的水环境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消除水环境隐患。同时,对水环境加强监管,建立保障长效机制,使良好的水环境长期保持。


  五、水环境保障工作主要内容


  1.加强水库、河道、排水沟渠的治理工作,确保行洪、排水安全。


  对河道、排灌沟渠等进行清淤、排障、疏通,消除安全隐患,对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行洪、排水安全。


  2.加强水库、河道、排水沟渠的环境治理,保证环境符合要求。


  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固体废弃物进行清除,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对两侧绿化加强管护,确保干净整洁。


  3.加强水质的监管,保证水质不黑、不臭、无水华。


  加大各水库、河道、排灌沟渠水质的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河道、渠道两侧的直排厕所进行拆除,对河道、渠道两侧的猪厂排污口进行封堵,保证水质符合要求。


  六、水环境保障工作具体安排


  1.治理阶段


  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对现有河道、水库、渠道等工程及管护范围进行环境治理,包括清淤、消隐、卫生整治等工作。


  2.完善提高阶段


  自6月1日起至7月31日,按水环境保障工作要求,对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


  3.重点管护阶段


  自8月1日起至9月30日,对全区水环境进行重点管护,对奥运比赛项目沿线及涉奥场所周边水环境设专人进行管护,保证昌平区奥运比赛项目正常进行。


  4.保持阶段


  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建立保障水环境工作长效机制,使良好的水环境长期保持。


  七、保障措施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为保证昌平区水环境符合奥运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区管水利工程各管理单位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镇管水利工程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把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保证水环境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监督,确保水环境符合要求。


  为保证水环境保障工作按期完成,成立以区水务局局长为组长的平安奥运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治理阶段(5月1日-5月31日),每周到现场一次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对每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周四下午4点前,将水环境治理情况汇总加盖公章后,报区水务局,由水务局进行汇总后进行上报和通报)。


  3.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落实管护队伍和管护经费。


  为使水环境能够长期保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理单位要明确专业管护人员,巡视检查工作要达到非汛期5天一次,汛期每天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理单位要将水环境保障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管护经费的落实,保证水环境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昌平区水环境保障工作任务汇总表


  2.昌平区水环境整治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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