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总网 > 行业特色 > 汽车行业 > 宏观政策 >
  推荐阅读
  关于发布《车用压燃式、气体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
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操
关于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
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
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
  特色推进
胡锦涛发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胡锦涛通过中
  [重要讲话]胡锦涛发表新年贺词
[人物简介]吴鸣——人物简介
[访谈热点]王家槐王致和食品集
[访谈热点]史海艳——红都集团
[人物简介]史海燕——人物简介
[访谈热点]宋秉昀:新时期国画
[人物简介]史艳秋——人物简介
  全程服务,名动九州
 

 接受专业咨询,
   展开扬名之旅!

 进行品牌包装,
   提升公众形象!

 参与特色评选,
   获得权威肯定!

 参加权威活动,
   结识权威人士!

 进行专业传播,
   美名传扬四海!

 载入国家史册,
   丹心光耀未来!

 
服务热线:010-68232149
  关于调整国家第三阶段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公告
 
时间:2009-06-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根据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和摩托车行业的发展状况,经商有关部门,我部决定对《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 14622-2007)、《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 18176-2007)和《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998-2007)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标准)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全国范围内,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自2010年7月1日起、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自2011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国三标准要求,同时停止制造、销售、注册登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相应类型的车辆。国三标准型式核准要求的实施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上一篇: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下一篇:新增及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相关链接
·新增及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
·关于调整国家第三阶段摩托车和轻
·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
·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
·关于报送汽车制造商基本信息的通
·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
·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
·关于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缴纳
·关于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工作
·关于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
·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
·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关于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
·关于发布《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
·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