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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奸汪精卫夫妇究竟留下了多少私人财产?--中国特色总网
时间:2011-08-22  

  核心提示:汪精卫死后,葬于紫金山麓的梅花山。1946年1月21日,在蒋介石授命下,国民政府以“有碍国内外视听”为由,秘密炸毁汪精卫墓葬,将尸体移送南京城西清凉山火化。汪精卫曾经拥有的住房物品等也统统被政府接收。

  

大汉奸汪精卫夫妇究竟留下了多少私人财产?--中国特色总网

文章摘自《钟山风雨》2008年第6期 作者:曾磊磊 原题为《南京国民政府对汪精卫财物的接收》

  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成立傀儡政权,自任伪政府首脑,周围聚集了大批亲日分子。汪伪政权统治下的国民饱受日本侵略者的压迫,被剥夺了民族和人格的尊严,过着屈辱的亡国奴生活。汪精卫投靠日本人,为世人所不齿,他本人则于1944年11月10日客死日本东京。1945年,在中国人民的浴血抵抗和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联合打击下,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伪国民政府也寿终正寝,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等人作为汉奸受到了应有的审判,其财产也被政府逐一接收,其中自然包括汪精卫、陈璧君夫妇的财物。

  早在南京沦陷区光复之前,国民政府就组织了接收委员会,准备对日本在华掠夺的物资财产、汪精卫政府的一切财物以及汉奸个人财物进行全面接收。这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对于苦苦坚持抗战的人民来说,是对他们坚贞不屈、流血牺牲的一种奖励与安慰。

  当时的南京特别市政府根据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指示,成立了南京市区接收委员会(简称接委会),直接隶属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由市长马超俊担任主任委员,直接负责对南京市区内日伪财物的接收。南京市区接委会下辖七个小组,其成员不限于南京市政府的官员,中央各部门也派员加入。因为南京是首都,规格自然比一般城市都要高,所以才得到中央的特别“青睐”。南京接委会的接收时间比较长,从1945年10月到1946年1月,前后延续数月之久。

  在全国对敌伪财产的接收过程中,混乱无章、中饱私囊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于在某些地方,老百姓愤恨地把接收称为“劫收”。不过对汪精卫财物的接收比较正规,毕竟汪作为头号汉奸备受大家关注,在这一点上接委会可不敢马虎。南京市区接委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接收人员先取得接收证,在宪兵的监督和帮助下,“凭证接收或查封接收,查封时按照日伪所造具清册逐一点收,或按照所存之实物核实点验”,“由接收机关委派军警看守”。

  根据日伪所制的“接收清册”,接委会对汪精卫夫妇的财产进行了逐一点收。这些“接收清册”详细明了,每一件物品均有详细说明,将名称、件数,甚至新旧都一一列出,接收时有凭有据,自然方便快捷。例如汪精卫房屋的财产清册中,就列出了房屋的地点、楼层,甚至房屋中的附属物品,如肥皂之类琐碎的生活用品,也被列了出来。国立中央图书馆在接收汪精卫的图书字画时,就是以《图书字画清册》作为接收凭证的。

  对汪精卫财物的接收过程也是合理合法的。依照国民政府制定《汉奸处理条例》对汉奸进行认定与处理,汪精卫虽然身死,仍适用于该条例,财产应予接收。对汪精卫财物的处理也比较恰当,如图书字画交给国立中央图书馆,工艺品交给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让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物品,使物有所用,以便发挥其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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