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8月14日电 选拔任用一名干部,当时是怎么动议的,谁提名,推荐得票如何,谁去考察的,考察和测评情况如何,会议讨论的情况又是怎样的……所有这些原始材料都将一一整理归档。近日,上海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以加强全程监督,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委组织部近日下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暂行办法》,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及时进行记录,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一项具体配套措施,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个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和重要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要环节包括:初始提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民主测评、讨论决定、公示情况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主要包括考察和任职公示期间信访举报调查的结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要报告或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履行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实行一事一记,当每履行完一个程序,即在相应的栏目按要求作好记录;对重要情况的记实,分阶段、分环节逐条记录清楚。
上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暂行办法》的情况,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选拔任用“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相配套,在全市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条,进一步提高各级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