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6月21日召开中国法学会43个研究会的会长、秘书长会议,部署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启动研究会依法注册登记程序。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介绍,2006年12月,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法学社团,同时要求司法部主管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社团移交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已组建并开展活动的研究会依法到民政部登记。为了保障和规范全国性法学社团的组织与活动,中国法学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法学会章程》,制定了《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为全国性法学社团开展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中国法学会的43个研究会在一年内完成登记后,成为社团法人,依法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白龙、 朱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