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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政府应善于利用互联网积极创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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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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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着重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流动就业和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
我国是人口大国,在充分享受“人口红利”之后,我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就业问题。近期,学术界对增加就业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如延缓大学生毕业,让他们就地参加培训;将外出务工人员就地安置到职业培训学校,由政府免费提供食宿,培养他们的劳动技能;政府以工代赈,鼓励农民兴修水利;鼓励大学毕业生或农民工成为小商贩,以便他们暂时解决生计问题。所有这些建议都立足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就业就是在现有的经济结构或者营销模式基础之上,寻找就业岗位。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思维定势。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经济面临困难之时,往往也是新的产业模式或者经营业态诞生之日。在现代互联网络背景下,鼓励就业再也不能因循守旧,而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不断创造新岗位,解决就业问题。
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一些先行者,通过互联网发现了商机,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譬如,一些大学毕业生通过设立网上商店,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帮助亲朋好友解决了就业问题;还有一些互联网络参与者,利用互联网帮助他人搜集信息,既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也帮助他人解决了就业问题。
基于此,我们建议:首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网络交易法》,规定互联网络交易登记备案制度,中国居民凭身份证可以到网络监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互联网交易。这项制度可以在短期内吸引数百万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我解决就业问题。其次,实行税收减免,凡以个人名义开办网上商店的,可以在三年内免交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第三,鼓励互联网经营者借助互联网交易平台,帮助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政府对此项农产品交易进行补贴。第四,国务院设立网络交易局,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互联网管理机构和税务管理机关相互配合,疏通互联网交易瓶颈,帮助大学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造新的赢利模式。
我国上网人数世界第一,网络商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还会有更多网络交易方式出现。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应该另辟蹊径,在充分利用现有市场主体扩大就业门路的基础上,充分借助现代互联网络,发展虚拟经济。
我们看来,产业转移不仅仅是将第一产业的资源转移到第二产业、将第二产业的资源转移到第三产业,也不仅仅是将加工制造业资源转移到高新技术产业,还包括实体经济向虚拟经济的转移,政府只要充分借助现代互联网络,不断创造就业岗位,就一定能够解决青年人的就业问题。
在这方面,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尽可能减少互联网交易的成本,减征和免征各项税费。通过互联网交易,可带动物流配送等一系列相关产业,使我国当前面临的巨大人口压力变成发展虚拟经济的巨大动力。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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